民间收藏品公益鉴定活动报名开启
类别:行动器

民间流传有序的传世文物、民间合法收藏的文物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文物艺术品。
(一)咨询者需电话预约,同时自行下载《待鉴定藏品持有人及藏品信息登记表》(见附件1),并将送鉴人及所持藏品相关信息并发送至指定邮箱。活动每场预约人数不超过10人(含10人),额满为止,每人每次不超过3件(套)藏品;
(二)活动当日,送鉴人携带身份证到现场签到并核对信息,领取号码牌,同时签订《包头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鉴定咨询申请人承诺书》(见附件2),送鉴人同意并签订后,方可鉴定;
(三)专家现场鉴定,提供口头倾向性意见(包括名称、时代等信息),仅供参考。
(四)鉴于文物鉴定工作的特殊性,对当场不能提供意见的,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向送鉴人做出答复。
(一)本次鉴定咨询活动为面向社会的公益性鉴定,鉴定结果口头告知,仅供送鉴人参考,不评估价格,不出具鉴定证书,不具备法律效力,不作为证据使用,不从鉴定咨询中牟取经济利益。不涉及所有权认定以及拍卖、质押、出售、赠予、继承等其他用途;
(二)在鉴定咨询过程中,我馆将全程监控,个人不得私照、录像、录音等,若拒不配合我馆相关规定,则立即停止本次鉴定咨询,我馆将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利;
(三)送鉴人请妥善保管好送鉴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,对藏品及其他自身财物损坏、丢失等造成的损失,我馆概不负责;
(五)严禁携带、弹药、管制刀具以及易燃易爆、有毒有害的危险性物品入场;
(七)如遇不可抗力需改期或取消本次活动,将提前在包头博物馆官方网站予以公布,请及时关注;
(八)本活动遵循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》《博物馆条例》等相关文件规定,具体事宜由包头博物馆负责解释。
(来源:包头博物馆;编辑:霍晓霞;校对:吴存德;一读:张飞;一审:张燕青;二审:贾星慧;三审:王睿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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